近来有不少网友反映小吃车骗局事件,为此小编特意关注了一下这个事件,发现是有些小吃车品牌打着加盟的名号,实际上却干着骗取加盟商加盟费的可耻勾当。
平时逛街的时候,我们可以发现路边上有各种卖烧烤炸串的小吃车,虽然是流动摊,但是生意都很不错,因此许多骗子便假借招商加盟的名义,骗加盟商教高额的加盟费用,而骗子们最后却卖给他们一堆没法用的破铜烂铁,而这只是常见的加盟连锁骗局中的一种!今天,我们就来看看加盟连锁骗局都有哪些特征,创业者应该如何谨防各种加盟骗局。
一、不具发展加盟的资格
根据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》第七条,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,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。然而, 不少品牌根本就达不到上述要求就开始发展加盟。
此外,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》第八条规定,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,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。也就是说,如果通过网上的官方入口,例如商务部特许经营备案查询 ,无法查到相关机构备案信息的话,从法律上来讲,这些机构都不具有发展特许经营业务的资格。
二、利用虚假广告蒙蔽创业者
对于回本周期、单店盈利水平、加盟门槛等加盟商关心的话题,一些企业在广告中夸大事实,失去理性的加盟商往往在冲动中做出决策,最终上当受骗。
虽然,大多数加盟项目有现成的样板可供参考和借鉴,然而,加盟店的生意与店铺选址、店主经营水平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相关,诸如“利润30%到50%”、“两个月回本”、“坐在家里当老板”等承诺,收益率和回报时间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,值得创业者谨慎考虑。
三、样板房生意火爆
少数企业勾结加盟店和样板店,让考察者看到生意火爆的假象,隐藏真实经营状况。加盟商提出到其他地区考察,企业就以各种理由推脱。也有不少加盟者因为开店心切,看到样板店面生意火爆之后就盲目加盟,最终上当受骗。
合同充满“糖衣炮弹”
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》第十一条规定,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:
(一)特许人、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
(二)特许经营的内容、期限
(三)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、金额及其支付方式
(四)经营指导、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
(五)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、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
(六)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
(七)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
(八)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、解除和终止
(九)违约责任
(十)争议的解决方式
(十一)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。
然而, 在实际中,往往会出现这样的情况:
1、品牌方拿着通用模板合同,加盟商几乎没有商量和回旋的余地。实际上,合同应由双方协商达成,加盟者并不是仅有签字同意的权利。
2、合同条款写得不清不楚,加盟商投诉无门。
然而生活中常见的加盟骗局还不止以上几种,这就需要加盟上在选择加盟项目的时候一定谨慎对待,绝对不要只听加盟总部如何说,要进行实地考察,多方调查问询,再确定之后,再选择加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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